针对您提出的“公司不给哺乳时间且不签劳动合同”的问题,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维权:
针对公司不提供哺乳时间的维权
- 法律依据: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且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 维权步骤:
- 与公司协商: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直接上级进行沟通,明确表达您作为哺乳期女职工的权益,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安排哺乳时间。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提供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同事证言等),要求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并责令公司改正。
- 申请劳动仲裁:若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未能满足您的诉求,您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因未安排哺乳时间而给您造成的损失(如加班费、补偿金等)。
针对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维权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维权步骤:
- 收集证据:首先,您需要收集能够证明您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
- 与公司协商:在掌握足够证据后,您可以尝试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补发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协商不成,您同样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综合建议:
- 在维权过程中,务必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与公司发生直接冲突。
- 尽可能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有力支持。
- 如果对法律程序不熟悉或感到困惑,可以随时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