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职期间合同到期被解除没休完的工龄假怎么赔偿-郭美娜律师|法行宝
2026-06-26 合同纠纷

核心结论:停职期间合同到期被解除,未休完的工龄假(即年休假)的赔偿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

  1. 若用人单位已安排年休假,但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未休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若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安排年休假,但劳动者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的,用人单位可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无需额外补偿。但需注意:

    • 用人单位需证明已明确安排年休假(如书面通知、考勤记录等);
    • 劳动者需书面确认放弃休假(口头放弃可能无效)。
      若用人单位无法证明上述两点,仍需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2. 若因用人单位原因未安排年休假,或劳动者未书面放弃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用人单位需按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包含已支付的正常工资,即额外支付200%)。具体计算方式为:

    • 日工资收入 = 劳动者前12个月平均工资(剔除加班费)÷ 21.75天;
    • 未休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应休天数 - 已休天数(若合同到期前未安排,按实际未休天数计算)。
      例如:劳动者月工资8000元,未休5天年休假,则应获补偿:8000÷21.75×5×200%≈3678元。

关键提醒:

  • 停职期间若劳动合同未解除,用人单位仍需履行安排年休假的义务(除非劳动者书面放弃);
  • 若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未安排休假且未支付补偿,劳动者可在离职后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 需保留劳动合同、工资记录、停职通知等证据,以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水平。

建议行动:

  1. 核对用人单位是否已安排年休假或要求书面放弃;
  2. 计算应获补偿金额,与用人单位协商;
  3.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停职原因、合同条款等),可提供更多信息以便精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