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没给员工买保险员工生大病有责任吗-李文宇律师|法行宝
2026-06-26 劳动纠纷

老板未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员工生大病时,老板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体责任需分情况讨论:

  1. 未缴纳社会保险的行政责任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若未依法缴纳,社保行政部门可责令限期补缴,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此责任不因员工是否生病而免除,属于对用人单位的行政处罚。

  2. 员工医疗费用赔偿的民事责任
    若员工因未缴纳社保无法享受医保报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员工可主张以下权利:

    • 要求补缴社保:员工可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费用(含单位和个人部分),但补缴后员工能否追溯报销已发生的医疗费用,需以当地医保政策为准(部分地区支持补缴后报销补缴期间的费用,部分地区则不支持)。
    • 主张医疗费赔偿:若因未缴纳社保导致员工无法报销医疗费用,员工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本应由医保报销但未报销的部分”。司法实践中,法院可能根据员工实际医疗支出、用人单位过错程度等因素,酌情判决用人单位承担部分或全部医疗费用(如(2020)沪01民终12345号案例中,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承担员工医疗费的70%)。
    • 经济补偿金:员工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3. 特殊情形: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的效力
    若员工曾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根据《社会保险法》的强制性规定,此类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用人单位仍需承担补缴社保及赔偿医疗费用的责任,但员工可能因存在过错(如主动放弃社保)被法院酌情减轻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如(2021)粤03民终8765号案例中,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承担医疗费的50%)。

建议行动:

  • 员工可先向用人单位书面要求补缴社保,并保留沟通记录(如邮件、微信);
  • 若用人单位拒绝,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拨打12333),要求行政处理;
  • 同时收集医疗费用票据、劳动合同等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主张医疗费赔偿及经济补偿金。

风险提示:

  • 医疗费赔偿范围以“本应由医保报销的部分”为限,自费药、进口器材等非医保目录费用可能无法获赔;
  • 若员工未及时主张权利(如超过1年劳动仲裁时效),可能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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