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开除的时间计算主要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具体需分情况讨论:
公司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
若公司《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旷工达到一定天数(如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即构成严重违纪,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则开除时间以制度规定的天数届满为准。例如:
- 员工从1月1日开始旷工,若制度规定“连续旷工3天”即开除,则1月3日为最后期限,公司可在1月4日发出解除通知;
- 若制度规定“累计旷工5天”开除,则需统计员工旷工总天数,达到5天时方可解除。
关键点:制度需经民主程序制定(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公示,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公司规章制度未明确规定
若公司无明确制度,则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第三款“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解除合同。此时:
- 旷工天数: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可视为“严重违纪”,但需结合行业惯例、岗位性质等综合判断;
- 解除程序:公司需先通知员工返岗,若员工拒不返岗,再发出解除通知。例如:员工旷工2天后,公司直接开除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风险提示:若公司无法证明旷工事实(如无考勤记录、员工否认等),或未履行通知程序,可能面临支付赔偿金(2N)的风险。
特殊情形:试用期旷工
试用期员工旷工的,公司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无需等待特定天数,但需证明:
- 录用条件中明确约定“不得旷工”或“需遵守考勤制度”;
- 员工实际存在旷工行为;
- 解除通知在试用期内发出。
建议:
- 对公司:完善考勤制度,明确旷工定义及后果,保留员工签字确认的制度文件;解除前固定证据(如考勤记录、返岗通知、解除通知等)。
- 对员工:若被开除,可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解除证明,核查解除理由是否合法;若认为违法,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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