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对大病职工补助的法律依据-柴海艳律师|法行宝
2026-06-25 劳动纠纷

工会给予大病职工补助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相关政策文件,具体分析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直接规定
    根据《工会法》第三条,工会代表职工利益,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其基本职责。其中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工会应协助用人单位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虽然该条款未直接提及“大病补助”,但“职工集体福利事业”的范畴可涵盖对困难职工(包括大病职工)的帮扶,这为工会提供补助提供了法律基础。

  2. 政策文件中的具体要求
    全国总工会发布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7〕32号)第八条明确规定,工会经费可用于职工困难补助,包括对遭遇突发意外、患重大疾病等情况的职工提供经济帮助。这一文件直接赋予了工会通过经费支出对大病职工进行补助的权限,是实践中最直接的依据。

  3. 地方性法规的补充支持
    部分省份(如广东、江苏)在《工会条例》中进一步细化规定,例如要求工会建立困难职工帮扶制度,对患重大疾病职工给予专项补助。这些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衔接,强化了工会补助的合法性和操作性。

实务建议:
若职工需申请补助,可向单位工会提交医疗证明、费用清单等材料,工会应依据内部帮扶制度(需符合上述法律政策)进行审核并发放。若工会拒绝,职工可向上一级工会申诉,或通过劳动监察部门主张权利。

如有具体案例或地方政策疑问,可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