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2年9月28号入职 2013年7月份才交社保合法吗-杨旭静律师|法行宝
2026-06-23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2012年9月28号入职,2013年7月份才交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从您入职的那一天起,公司就有义务在三十天内为您办理社保登记并开始缴纳社保。

接下来,我们具体看您的情况:

  • 您于2012年9月28日入职。
  • 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在2012年10月28日之前为您办理社保登记并开始缴纳社保。
  • 但实际上,公司直到2013年7月份才开始为您缴纳社保。

显然,公司未在法定的三十天内为您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此外,我们还需要考虑这种延迟缴纳社保可能给您带来的影响:

  • 社保权益受损:延迟缴纳社保可能导致您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进而影响您未来的退休待遇和医疗保障。
  • 维权难度增加:如果未来您因为社保问题需要维权,延迟缴纳可能会增加维权的难度和复杂性。

那么,面对这种情况,您应该如何维权呢?

  1. 与用人单位协商: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补缴延迟期间的社保费用。
  2. 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稽核: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稽核,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公司进行补缴。
  3. 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后公司仍不补缴,您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请求公司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未在您入职后的三十天内为您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是违法的。您有权要求公司补缴延迟期间的社保费用,并通过协商、申请稽核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