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2012年9月28号入职,2013年7月份才交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从您入职的那一天起,公司就有义务在三十天内为您办理社保登记并开始缴纳社保。
接下来,我们具体看您的情况:
显然,公司未在法定的三十天内为您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此外,我们还需要考虑这种延迟缴纳社保可能给您带来的影响:
那么,面对这种情况,您应该如何维权呢?
综上所述,公司未在您入职后的三十天内为您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是违法的。您有权要求公司补缴延迟期间的社保费用,并通过协商、申请稽核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