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入职十几年未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求签而员工拒签的,一般情况下员工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但存在特殊情况员工可能获得经济补偿金。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一般情况下员工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你描述的情况中,员工已经入职十几年,早已过了法律规定的双倍工资支付期限,并且已经视为与公司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公司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对之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行为的一种补正,员工拒签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因为经济补偿金通常是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而在此案例中,公司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属于上述可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过错情形。
特殊情况下员工可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在要求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存在强迫、威胁等违法行为,导致员工不得不拒签,并且员工因此解除了与公司的劳动关系,那么员工可能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例如,公司以不签合同就辞退员工相威胁,或者以降低工资、调整岗位等不合理条件迫使员工签订合同,员工在这种情况下拒签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以及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规定,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公式为:经济补偿金 = 工作年限 × 月工资(工作年限中不足半年的部分按0.5计算,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部分按1计算)。
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遇到此类问题,或者还有其他疑问,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情况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