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人员试用期六个月延长至12个月,若未经过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未有新的约定条款出现,通常会被视为约定了两次试用期,这是不合法的。以下从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一、试用期约定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时,该法还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试用期延长的合法性分析
若未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未有新的约定:
- 在编人员原本约定的试用期为六个月,若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未有新的约定条款出现,而直接将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这实际上是对原劳动合同的变更,且变更内容违反了法律关于试用期次数的强制性规定。
- 在此情况下,延长试用期至12个月的行为会被视为约定了两次试用期,这是不合法的。
若经过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有新的约定:
- 理论上,如果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并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在原劳动合同中增加了新的约定条款,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关于试用期的强制性规定(如总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那么这种延长可能是合法的。
- 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法律明确规定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即使双方有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新的约定,也很难将原本的六个月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而不违反法律规定。
三、法律后果与建议
法律后果:
-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约定了两次试用期,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 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用人单位还需要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建议:
- 对于在编人员而言,如果用人单位提出延长试用期,应仔细审查劳动合同及相关约定,确保延长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
- 如果对延长试用期的合法性有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行政部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来说,在编人员试用期六个月延长至12个月,若未经过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未有新的约定条款出现,通常会被视为约定了两次试用期,这是不合法的。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