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介所收了钱该不该开发票-韩琳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经济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婚介所收了钱该不该开发票”的问题,这是一个涉及消费者权益和税收法规的重要问题。

首先,从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来看,发票是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凭证,它记录了交易的主体、金额、时间等关键信息。在维权、保修、退货等活动中,发票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因此,无论婚介所提供的服务金额大小,消费者都有权要求婚介所开具发票。

其次,从税收法规的角度来看,发票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婚介所作为经营主体,有义务按照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为消费者开具发票,并依法纳税。这不仅有助于维护税收秩序,也是婚介所作为合法经营者的基本责任。

结合您提供的参考信息,我们可以看到,在实际案例中,如果婚介所未开具发票,消费者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并要求婚介所补开发票或进行退款处理。同时,如果婚介所在合同中设置了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如“无论在合同履行的哪一阶段要求中止或终止合同,婚介公司收取的服务费概不退还”,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婚介所退还相应费用。

因此,针对您的问题,我的明确回答是:婚介所收了钱应该开发票。这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是婚介所作为经营者的基本义务。如果婚介所拒绝开具发票,您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并寻求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这个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