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人就商铺未出租的声明,可参考以下模板撰写,但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确保内容真实合法:
声明书模板
声明人(抵押人):
姓名/名称:________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
声明内容:
本人/本单位(声明人)作为位于________(商铺地址)的商铺所有权人(或合法抵押人),现就该商铺的租赁情况作出如下声明:
- 截至本声明签署之日,该商铺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亦未以任何形式(包括口头协议、授权使用等)允许他人使用或占用该商铺。
- 承诺真实性:本人/本单位保证上述声明内容真实、完整,不存在隐瞒、虚假陈述或误导性信息。若因商铺实际存在租赁关系导致抵押权人(借款人/贷款方)遭受损失的,本人/本单位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 后续义务:若未来该商铺发生租赁行为,本人/本单位承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X日内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并提供租赁合同副本及相关材料。
声明人签字/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关键注意事项(需重点说明)
法律后果的明确性
- 声明中需明确“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例如赔偿损失、解除合同等,以增强约束力。
- 若抵押人隐瞒租赁事实,可能导致抵押权实现受阻(如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或“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因此需通过声明降低风险。
时间节点的严谨性
- 声明需明确“截至签署日”未出租,避免模糊表述(如“目前”)。
- 若抵押人未来出租商铺,需补充通知义务,防止抵押权人因信息滞后受损。
证据留存建议
- 声明书应由抵押人签字/盖章,并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 建议通过书面邮寄或公证方式送达抵押权人,保留送达证据。
与抵押合同的衔接
- 声明书可作为抵押合同的附件,或在抵押合同中增加“抵押物现状声明”条款,将未出租承诺纳入合同约束。
风险提示
- 若商铺实际已出租但未声明,抵押权人可能面临:
- 无法及时处置抵押物(因承租人阻碍);
- 租金收益被承租人主张;
- 抵押物价值贬损(如长期空置或承租人破坏)。
建议:签署声明前,抵押权人可要求抵押人提供商铺的物业缴费记录、水电使用记录等辅助证明,或通过实地核查确认无租赁迹象。
如有其他细节需要完善或法律风险需要进一步评估,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