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不给高温费合法吗-杨统河律师|法行宝
2026-05-21 劳动纠纷

厂里不给高温费是违法的,劳动者有权依法要求工厂发放高温津贴,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以下是从多个角度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与高温津贴的性质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三十五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三十三摄氏度以下时,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且此津贴纳入工资总额。这表明,高温津贴是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而非可发可不发的“福利”。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即构成违法行为;未足额发放的,则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二、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

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一般而言,在每年六月至八月期间,若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应按不低于每人每月一定金额的标准发放津贴(具体金额可能因地区而异,需参考当地规定);对于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三十三度以下(不含三十三摄氏度)的情况,也应按相应标准发放。

三、劳动者的维权途径

  1. 与用人单位协商:

    • 劳动者首先应与工厂进行沟通,明确指出其应发放高温津贴的义务,并要求按照规定支付。这是解决纠纷最直接且成本最低的方式。
  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向当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改正,支付高温津贴。如调查发现用人单位有拒发高温津贴的行为,他们将依法依规对用人单位做出处理。
  3. 申请劳动仲裁:

    • 若投诉仍未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环境温度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能证明在高温环境工作且未获高温津贴的材料),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高温津贴及可能的赔偿金,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四、可能的法律后果

  • 对于用人单位:若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不仅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令改正和罚款,还可能因违反劳动合同而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对于劳动者:若权益受损,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后,有权获得应得的高温津贴及可能的赔偿金。

五、建议与总结

  • 建议用人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此引发的法律纠纷和声誉损失。
  • 建议劳动者:了解自身权益,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若协商无果则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综上所述,厂里不给高温费是违法的,劳动者应了解自身权益并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权。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