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生病合同到期且医疗期也过了怎么办”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劳动合同的处理,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一、医疗期内的权益保障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医疗期内,您的劳动合同是受到特殊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以及《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当您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根据您的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您享有3个月至24个月的医疗期。在此期间,即使您的劳动合同到期,它也应自动续延至医疗期满。
二、医疗期届满后的处理
当医疗期届满后,处理方式将取决于您的身体恢复情况和能否继续从事原工作:
能从事原工作:
不能从事原工作:
三、医疗补助费的支付
除了经济补偿金外,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非因您过错的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如医疗期满后无法继续工作),用人单位还需要向您支付医疗补助费。具体标准根据您的工龄来确定:不满5年工龄的,支付不低于3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10年以上工龄的,支付不低于9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四、实际操作建议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