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因拍黄瓜被罚款,通常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餐饮店若未在经营许可证中明确标注“冷食类食品制售”范围,擅自制作并销售拍黄瓜等凉菜,属于超范围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22条,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通常5000元起,具体金额因地区和情节而异)。
法律依据:冷食类食品(如凉拌菜)因无需加热,易滋生细菌,需专项许可以确保制作环境、工具消毒等符合卫生标准。
制作过程不符合食品安全规范
即使有许可,若拍黄瓜的制作过程存在以下问题,也可能被处罚:
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或未培训
若制作凉菜的工作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未接受食品安全培训,违反《食品安全法》第45条,可能被责令改正并罚款(通常5000元以下)。
标签或宣传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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