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餐饮店拍黄瓜会被罚款-路宗兴律师|法行宝
2026-05-08 侵权纠纷

餐饮店因拍黄瓜被罚款,通常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1. 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餐饮店若未在经营许可证中明确标注“冷食类食品制售”范围,擅自制作并销售拍黄瓜等凉菜,属于超范围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22条,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通常5000元起,具体金额因地区和情节而异)。
    法律依据:冷食类食品(如凉拌菜)因无需加热,易滋生细菌,需专项许可以确保制作环境、工具消毒等符合卫生标准。

  2. 制作过程不符合食品安全规范
    即使有许可,若拍黄瓜的制作过程存在以下问题,也可能被处罚:

    • 生熟交叉污染:如用切生肉的砧板直接处理黄瓜;
    • 未专用工具:未使用专用刀具、容器或未清洗消毒;
    • 储存不当:凉菜未在5℃以下冷藏保存,导致微生物超标。
      处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24条,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1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3. 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或未培训
    若制作凉菜的工作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未接受食品安全培训,违反《食品安全法》第45条,可能被责令改正并罚款(通常5000元以下)。

  4. 标签或宣传违规

    • 若拍黄瓜作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等信息,违反《食品安全法》第67条;
    • 若宣传中声称“无添加”“纯天然”等无法证实的表述,可能涉及虚假宣传,依据《广告法》处罚。

建议:

  • 餐饮店若想增加凉菜业务,需提前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增加“冷食类食品制售”范围;
  • 严格区分生熟工具,定期消毒,并留存制作记录备查;
  • 确保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培训食品安全知识。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或地区政策差异,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实际情况为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