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并非签几次劳动合同就会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劳动者有权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同意。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如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等)规定的情形时,若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 同样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也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旨在保护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确保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性。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法律对用人单位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性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实务要点与风险提示:
- “连续订立”的理解:在实践中,“连续订立”要求劳动合同的续订之间不存在中断或间隔过长等情形。用人单位应确保劳动合同的连续性,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
- 通知义务与续订处理: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履行通知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义务,并依法处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相关事宜。若未按规定操作,可能面临支付二倍工资等法律风险。
- 劳动者选择权: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劳动者有权选择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尊重劳动者的选择,并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举例说明:
假设小张在某公司连续工作了八年,并与公司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前,小张向公司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请求。由于小张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且已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公司应当同意与小张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总结与建议: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涉及多个法律知识点和实际情况。作为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若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请求。作为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与合规性,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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