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并否认员工属于限制人员的行为,一般是不合法的。下面我将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从竞业限制协议的法律性质来看
竞业限制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协议。该协议一旦签订,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员工已经按照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履行了义务,比如没有到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那么公司就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支付相应的补偿。公司不支付补偿的行为,违反了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也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从公司否认员工属于限制人员的角度分析
公司否认员工属于限制人员,这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如果双方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已经明确约定了员工的岗位、职责以及属于需要遵守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那么公司不能随意否认。
例如,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该员工所在部门、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的核心业务相关,属于需要保守商业秘密和遵守竞业限制的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否认员工属于限制人员,是没有事实依据的,也是不合法的。
从法律后果的角度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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