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自行离职后起诉单位了之后单位是否可以停止社保”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社会保险的缴纳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的法定义务。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有责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同时劳动者也需要承担自己应缴纳的部分。
当您自行离职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即告解除。从法律角度讲,一旦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就没有义务再为您缴纳社会保险了。这是因为社会保险的缴纳是基于劳动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劳动关系不存在了,这一义务也就随之消失。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因为管理疏忽或流程问题,在您离职后仍然为您缴纳了一段时间的社会保险。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必须这样做,也不代表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缴纳。
另外,如果您在离职后对用人单位提起了诉讼,这并不会改变社会保险缴纳的法律性质。诉讼是关于双方之间权益争议的解决方式,而社会保险的缴纳是法定义务,两者并不直接相关。因此,即使您提起了诉讼,用人单位仍然有权在劳动关系解除后停止为您缴纳社会保险。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在您离职后仍然为您缴纳了社会保险,并且这部分费用本应由您个人承担,那么用人单位有权要求您返还这部分费用。这通常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的,比如用人单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处理。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无论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何种争议,都应该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解决。如果您对社会保险的缴纳有任何疑问或不满,建议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