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因倒闭开除您且未上保险的情况下,您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同时可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或赔偿相应损失。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关于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46条,公司因破产或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您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
- 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 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注:月工资指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按3倍计算)
关于未缴纳社保的赔偿
公司未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属于违法行为,您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 要求补缴: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由公司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费用(需您配合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
- 主张赔偿:若因未缴社保导致您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如医疗报销、失业金等),可要求公司赔偿实际损失。例如,若您因未缴医保自行承担了医疗费用,可要求公司报销该部分费用。
特殊情形提示
- 若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您需尽快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包括经济补偿和社保赔偿),否则可能因破产财产分配完毕而无法获偿;
- 若公司拒不支付补偿或赔偿,您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效为1年),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向法院起诉。
行动建议:
- 收集证据:劳动合同、工资记录、工牌、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水平的材料;
- 书面要求公司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注明终止原因(如“因公司破产终止劳动合同”);
- 优先与公司协商补偿和社保补缴事宜;若协商无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
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协助计算补偿金额,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