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央企在录用员工规定五年不允许生育是否违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样的规定是违法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任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的。这意味着,如果劳动合同中包含了限制员工生育的条款,那么这样的条款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其次,具体到女职工的生育权,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进行保护。《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也进一步强调,用人单位在招录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用条件。
再来看一个实际案例,有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期内不得怀孕生育,否则公司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这样的条款被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为违法,公司也因此被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这个案例充分说明了,限制员工生育的劳动合同条款是无效的,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依据来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央企在录用员工时规定五年不允许生育,这样的做法是违法的,不仅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也侵犯了女职工的生育权。因此,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员工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