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公司转正才交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公司转正后才交社保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首先,我们来看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从员工入职的第一天起,公司就有责任为其办理社保手续,而不是等到员工转正后才进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也明确指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这进一步确认了用人单位在用工之初就负有缴纳社保的义务。
试用期作为劳动关系的一部分,并非独立于劳动关系之外的“特殊期”。因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也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如果公司以转正作为缴纳社保的起始时间,这实际上是在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公司未按规定在试用期及转正后为其缴纳社保,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与用人单位协商: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要求公司及时补缴自用工之日起的社保费用。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其违法行为,并可能加收滞纳金或处以罚款。
申请劳动仲裁:在必要时,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劳动仲裁机构将依法进行裁决,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公司转正后才交社保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作为劳动者,您应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在必要时采取适当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建议用人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以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和企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