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规定,您第二年的年休假天数需结合入职满12个月后的累计工龄计算,具体分两种情况:
若第二年累计工龄仍不足1年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若您在第二年时(即入职满12个月后)的累计工龄仍不足1年(例如入职后第13-24个月期间),则第二年不享受年休假,需待累计工龄满1年后方可享受5天年假。
若第二年累计工龄满1年
若您在第二年时(如入职后第13个月)累计工龄已满1年(例如入职前已有其他工龄,或入职后第13个月起累计满12个月),则从满1年的次月起,您可享受5天/年的年休假。例如:
关键依据: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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