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试用期员工提出做到月底,但公司提前通知不用来上班,工资计算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或第四十条(如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等法定情形,且程序合法(如提前通知、举证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等),则公司需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工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天×实际出勤天数(含提前通知前的出勤日)。
注意:若公司未举证证明解除合法性(如未明确录用条件、未考核等),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若公司无法定理由单方解除(如未说明具体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事由),则属于违法解除,员工可主张:
公司未提前通知但协商一致解除的情形
若公司虽未提前通知,但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则工资按实际出勤支付,且公司可能需支付经济补偿(试用期员工经济补偿为0.5个月工资,但协商解除时员工可自愿放弃)。
关键点:需员工书面确认“协商一致解除”,避免公司事后主张员工自动离职。
操作建议:
示例:
假设员工月工资6000元,试用期3个月,实际出勤15天(含提前通知前),公司违法解除: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解除理由、是否签收解除通知等),可补充说明后为您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