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属于在职职工-黄祖军律师|法行宝
2026-04-14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什么情况属于在职职工”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在职职工的定义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在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

    • 这意味着,只要您在某个单位有固定的工作岗位,并且该单位定期向您支付工资,那么您就属于在职职工的范畴。
  2. 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 即使您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如学习、病假、产假等)暂时没有在工作岗位上工作,但只要您仍然保留着工作岗位,并且单位继续向您支付工资,那么您仍然被视为在职职工。需要注意的是,产假一般指的是六个月以内的,超出这个时间范围可能就不再享受在职职工的某些待遇了,具体需根据单位规定和当地政策来确定。
  3. 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

    • 如果您与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或者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根据劳动保障部门的认定,您与单位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并且您正在岗位上工作,那么您也属于在职职工。

不包括的情况:

  • 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这类人员虽然与单位保留着劳动关系,但由于已经离开了工作岗位,并且不再由单位支付工资,因此他们不再被视为在职职工。

特殊情况:

  • 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在这种情况下,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责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约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费用等相关事宜。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清晰地理解在职职工的定义。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