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返聘签订劳务合同如何交个税-桑文君律师|法行宝
2026-04-14 合同纠纷

退休后返聘签订劳务合同,其个税的缴纳主要依据与用人单位的协议性质及收入类型来确定,主要分为“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两种情形。下面我将为您详细解析这两种情形的个税缴纳方式:

一、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适用情形:

  • 退休人员再任职,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协议)。
  • 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 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 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
  • 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计税方法:

  • 采用累计预扣法,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 计算公式: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累计减免税额 -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月×任职受雇月份数)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预扣率和速算扣除数按照综合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执行。

举例:

  • 假设张师傅退休后被原单位返聘,符合再任职条件,月工资8000元,无其他扣除项目。那么,他每月应预扣预缴的税额会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比如可能是90元(具体数额需根据实际公式和税率表计算)。

二、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适用情形:

  • 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未满足上述“再任职”条件,即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

计税方法:

  • 预扣预缴:

    •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然后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 计算公式: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时,应预扣预缴税额 =(每次收入 - 800)×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时,应预扣预缴税额 = 每次收入×(1 - 20%)×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年度汇算清缴:

    • 劳务报酬所得需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多退少补。

举例:

  • 假设李师傅退休后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每月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那么,他每月应预扣预缴的税额会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比如可能是440元(具体数额需根据实际公式和税率表计算)。年度终了后,还需进行汇算清缴。

三、特殊情况说明

  • 退休人员取得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基本养老金、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建议与总结

  • 退休返聘人员在签订协议前,应明确与用人单位的协议性质及收入类型,以便准确判断个税缴纳方式。
  • 建议咨询专业税务机构或税务顾问,以确保自身权益并合规缴税。
  • 关注国家税收政策的更新变化,及时调整税务处理方式。

综上所述,退休后返聘签订劳务合同的个税缴纳方式主要取决于与用人单位的协议性质及收入类型。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