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复议归县政办管吗-储英芳律师|法行宝
2026-04-09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工伤复议是否归县政办管”的问题,这实际上涉及到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工伤复议,即对工伤认定相关决定不服而申请的行政复议,其受理机关并非一定是县政办。

具体来说,当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或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时,您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这个行政复议机关通常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

以您可能遇到的情况为例,如果您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或《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不服,您可以选择向区人民政府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这里并没有直接涉及到县政办作为受理机关的情况。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在行政复议范围部分进行了扩容,明确规定了“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这进一步明确了工伤复议的法律依据和受理范围。

因此,针对您的问题,工伤复议并不直接归县政办管,而是根据具体情况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如区人民政府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工伤复议的受理机关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