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这句话通常意味着双方就劳动争议纠纷的所有事项达成了一次性解决协议,原则上应包含社保费相关争议,但具体是否包含需结合协议条款判断。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协议明确约定“再无其他争议”的通常含义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若双方在调解协议或和解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就此案劳动争议纠纷一次性解决,再无其他争议”,该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则上应理解为双方对劳动争议范围内的所有事项(包括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社保费等)均已达成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再就同一事实主张其他权利。
例外情形:若协议中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或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协议等法定情形,另一方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撤销协议(通常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
社保费是否包含在“再无其他争议”中的判断标准
- 若协议明确列明社保费:例如协议中写明“双方就工资、加班费、社保费等劳动争议一次性解决”,则社保费争议已涵盖在内,双方不得再就社保费主张权利。
- 若协议未明确列明社保费:需结合协议整体内容、双方协商过程及行业惯例判断。若社保费争议与劳动争议直接相关(如单位未缴纳社保导致员工离职补偿争议),且双方在协商时未明确排除社保费,则可能被推定为包含在内;但若社保费争议与劳动争议无关(如员工离职后单独主张社保补缴),则可能不被包含。
提示:社保费争议具有特殊性,若涉及社保行政部门追缴,即使双方协议约定“再无其他争议”,社保行政部门仍可依法追缴单位未缴纳的社保费(但员工个人需承担的部分可能受协议约束)。
实务建议
- 对员工:签订协议前务必明确社保费是否已解决,可要求在协议中单独列明“社保费已结清”或“双方就社保费争议另行协商解决”;若单位未缴纳社保,可优先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再协商其他劳动争议。
- 对单位:签订协议时需确保社保费问题已彻底解决,避免因协议表述模糊导致后续纠纷;若员工已放弃社保费主张,建议要求员工出具书面声明并留存证据。
总结:该条款原则上包含社保费争议,但具体需结合协议条款判断。若您对协议内容或社保费争议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您的具体情况分析协议效力及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