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单位去年12月份取消陪产假是否合法”的问题,这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和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陪产假是近年来为了减轻育儿家庭负担,促使男性更好地参与到育儿过程中而设立的一项制度。这一制度在多个地方都有明确的法规支持,比如《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就明确规定了男方享受陪产假的天数,以及在休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辞退、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且工资不得降低。
接下来,我们针对您提到的“单位去年12月份取消陪产假”这一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如果单位在去年12月份之前已经明确规定了陪产假制度,并且员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享受这一假期,那么单位在去年12月份突然取消这一制度,很可能是不合法的。因为这样的取消行为可能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另外,我们还需要考虑单位取消陪产假的原因和程序。如果单位是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如公司经营困难、政策调整等)需要取消陪产假,那么应该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比如与员工进行协商、修改公司规章制度等。如果单位没有经过合法程序就擅自取消陪产假,那么这样的行为也是不合法的。
从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中,我们可以看到,有一个案例是员工在休陪产假期间被公司开除,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需要支付赔偿金和工资差额。这个案例也说明了,用人单位在员工休陪产假期间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单位在去年12月份取消陪产假,且没有经过合法程序或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那么这样的行为很可能是不合法的。如果您或者您身边的同事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或者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