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涉外公司签约 是否可以约定适应中国法律-王荣律师|法行宝
2026-04-04 涉外纠纷

两个涉外公司签约,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约定适用中国法律的。这一结论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原则和规定:

  1.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条及第四十一条,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明示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只要这种选择不违反中国的强制性法律规定或基本原则。
    • 具体解释:这意味着,如果两个涉外公司通过协商一致,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中国法律,那么这种约定是有效的。例如,合同中可以明确写明“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样的条款在后续纠纷解决时将被视为有效。
  2. 最密切联系原则:

    • 法律依据: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适用法律,那么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 具体解释:在判断哪个国家的法律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时,法院或仲裁机构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合同签订地、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当事人住所地等。如果这些连接因素与中国密切相关,那么中国法律有可能被适用。
  3. 特定合同类型的法律适用限制: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第二款,对于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法律明确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具体解释:虽然这一条款主要针对的是特定类型的合同,但它也体现了中国法律在涉外合同法律适用上的强制性规定。对于其他类型的涉外合同,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必须适用中国法律,但当事人仍然可以通过协商一致选择适用。
  4. 法律适用的特殊情况:

    • 强制适用中国法律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条,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那么这些规定将直接适用,不允许当事人通过约定排除。例如,涉及中国不动产的合同就必须适用中国法律。
    • 法律适用例外:对于完全不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或者法律明确规定不允许选择适用外国法的特定类型合同(如上述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等),则不适用涉外法律适用的相关规定。

法律建议:

  • 在签订涉外合同时,如果双方希望约定适用中国法律,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这一条款,以确保在后续纠纷解决时能够顺利适用。
  • 同时,双方也应了解并遵守中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避免因违反这些规定而导致合同无效或产生其他法律后果。
  • 如果对法律适用问题存在疑问或不确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可能法律后果:

  •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适用中国法律,并且这种约定不违反中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基本原则,那么在后续纠纷解决时,中国法律将被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
  •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适用法律,或者约定的法律违反了中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基本原则,那么法院或仲裁机构将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或其他相关规定来确定适用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