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是不是要把决定书拿出来-马长孝律师|法行宝
2026-04-03 劳动纠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通常需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作为关键材料之一,但并非唯一材料,具体需结合申请阶段和地区要求综合判断。以下是详细说明:

  1. 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核心作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需以“工伤认定”为前提。工伤认定决定书是社保部门确认职工受伤属于工伤的法定文件,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基础材料。若未完成工伤认定,直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可能被驳回。

  2.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完整材料清单
    除工伤认定决定书外,通常还需准备: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完整的医疗诊断证明(包括病历、检查报告、出院小结等);
    •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 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 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建议提前通过当地社保局官网或电话确认材料清单,避免遗漏。
  3. 特殊情况处理

    • 未完成工伤认定但需紧急鉴定:若因伤情危急需提前鉴定,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说明情况,部分地区可能允许“先鉴定后补材料”,但最终仍需补交工伤认定决定书;
    • 对工伤认定结果有争议:若正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需在鉴定申请中注明争议状态,并提交相关法律文书;
    • 非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如因职业病申请鉴定,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替代工伤认定决定书。
  4. 操作建议

    • 步骤一:确认工伤认定流程已完成,并取得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 步骤二:携带决定书及其他材料,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可通过社保局窗口或线上平台提交);
    • 步骤三:按鉴定委员会安排参加现场查体,并配合补充材料(如需)。

若材料准备或流程存在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