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是不是就是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郭君律师|法行宝
2026-01-27 劳动纠纷

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不是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二者是不同的文件。具体分析如下:

  1.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这是劳动者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的书面申请文件,目的是启动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申请书中需明确说明申请鉴定的原因(如工伤或职业病)、申请事项(如伤残等级鉴定)以及相关事实依据(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诊断证明等)。它是鉴定程序的启动文件,类似于“请求鉴定”的申请函。

  2. 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
    这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受理申请后,向申请人或相关方(如用人单位、医疗机构)发出的正式通知文件。通知书的作用是告知鉴定安排(如鉴定时间、地点、需携带的材料等),或通知鉴定结果(如伤残等级结论)。它是鉴定程序中的过程性或结果性文件,类似于“告知鉴定进展或结果”的书面凭证。

关键区别:

  • 性质不同:申请书是“请求鉴定”的主动行为,通知书是“告知鉴定”的被动回应;
  • 内容不同:申请书需陈述申请理由和事实,通知书需明确鉴定安排或结果;
  • 阶段不同:申请书用于鉴定程序启动前,通知书用于鉴定程序进行中或结束后。

实务建议:
若您收到的是“通知书”,需按通知要求配合鉴定(如按时参加鉴定、提交材料);若您需申请鉴定,则需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者不可混淆,否则可能影响鉴定程序的有效性。

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