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起算时间-程亚律师|法行宝
2026-04-02 合同纠纷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起算时间,主要依据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来确定。以下从不同情况为你详细分析:

  1.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

    •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合同的生效日期,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起算时间就是该约定的生效日期。例如,双方在合同中写明“本合同自XXXX年XX月XX日起生效”,那么这个日期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起算时间。
  2. 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后补签的情况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某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实际未签订。如果之后双方补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对合同的生效日期有明确约定的,那么起算时间就是约定的生效日期。
    • 若补签时未明确约定生效日期,但双方均认可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算,那么起算时间就是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日期。这通常涉及到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等情形。
  3. 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起算时间是从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次日。例如,劳动者于XXXX年XX月XX日入职,用人单位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到XXXX年XX月XX日(即入职满一年之日)的次日,就视为双方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建议:

  • 对于劳动者而言,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合同生效日期的约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避免因为未签订或签订不当而引发的法律纠纷。同时,在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也应明确合同的生效日期,以减少不必要的争议。

可能后果:

  •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签订的合同生效日期存在争议,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可能包括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确认劳动关系等。

希望以上分析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劳动工伤方面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