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诉讼离婚。当面临配偶威胁生命安全的情况时,这属于法定离婚事由中的“感情确已破裂”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若存在“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威胁杀害配偶属于家庭暴力范畴,即使尚未实际实施,但已构成对生命安全的严重威胁,符合“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标准。
证据收集建议
为提高诉讼成功率,需重点收集以下证据:
诉讼流程提示
安全保护措施
在诉讼期间,可同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家庭暴力法》第23条),禁止配偶实施威胁、骚扰等行为,确保自身安全。
行动建议:立即保存威胁证据并报警,同时咨询律师制定诉讼策略。若需进一步协助,可直接向我提供具体细节(如威胁方式、频率等),我将帮你分析证据效力并规划后续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