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的n 1的1是基础薪资还是到手薪资-黄重斌律师|法行宝
2026-04-01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在辞退赔偿中的“N+1”模式里,“1”(代通知金)与“N”均是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此平均工资包含劳动者的所有货币性收入,并非仅指基础薪资或到手薪资。

详细解释

  1. “N”的计算依据

    • “N”代表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的经济补偿月数。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 这里的月工资明确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涵盖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所有货币性收入。
  2. “1”(代通知金)的计算依据

    • “+1”代表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即代通知金。当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需额外支付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 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同样参照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标准,也就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 平均工资的计算范围

    • 平均工资的计算应严格按照劳动者的应得工资来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等所有货币性收入。
    • 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应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计算。
    • 对于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劳动者,其平均工资应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来计算。

举例说明

假设某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了3年4个月,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8000元(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所有货币性收入)。那么,该劳动者应获得的经济补偿为:

  • “N”部分:3年对应3个月工资,4个月(超过6个月按1年算)对应1个月工资,共4个月工资,即4 × 8000 = 32000元。
  • “+1”部分(代通知金):1个月工资,即8000元。

因此,该劳动者总共应获得的经济补偿为32000 + 8000 = 40000元。

特殊情况说明

  • 当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总结与建议

在处理辞退赔偿问题时,劳动者应明确自己的权益,了解“N+1”赔偿模式的具体计算方式。用人单位也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补偿标准,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