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员工因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提出离职,不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合同,而是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员工有权依据法律规定主张经济补偿,且若公司行为对员工造成损害,员工还可要求赔偿。以下为具体分析:
合同解除的主体与性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若用人单位存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此时解除合同的主体是员工,性质属于员工主动解除合同,而非公司违法解除。因此,公司不构成违法解除合同,无需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即2N)。
员工的经济补偿权
虽然员工主动离职,但因公司存在违法行为(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员工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为: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N)。例如,工作3年可主张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员工的其他权利
实务建议
总结: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员工主动离职不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但员工可依法主张经济补偿及损害赔偿。建议员工在离职前充分留存证据,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