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工留薪期间 开的工资和之前不一样怎么办-杨凡律师|法行宝
2026-03-29 劳动纠纷

核心结论:若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与之前不一样,可先确认单位发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若不符合,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以下是具体分析:

  1. 确认单位发放工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指按照职工因工伤前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来确定,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 例如,小李在工伤前每月工资由基本工资3000元、绩效奖金1000元和交通补贴200元组成,共计4200元。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每月应按照4200元的标准向他支付工资。如果单位只按照基本工资3000元发放,就违反了法律规定。
  2. 与单位协商解决
    • 如果发现单位发放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与之前不一样且不符合法律规定,首先可以尝试与单位进行友好协商。向单位说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单位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补发差额部分。
    • 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决定书等,以便在协商不成时能够作为维权的有力证据。例如,小张发现单位少发了停工留薪期工资后,主动与单位人事部门沟通,出示了自己工伤前的工资条和工伤认定决定书,经过协商,单位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意补发差额工资。
  3.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如果与单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等。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等内容。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组织双方进行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可以就争议事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仲裁委员会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裁决。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例如,小赵与单位协商无果后,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裁决单位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补发小赵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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