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结合您描述的“实习生加转正共一年零五个月被解雇”的情形,补偿方案需分两种情况讨论:
1. 若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若公司无法证明解雇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如严重违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或第40条(如不胜任工作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等)的法定情形,则属于违法解除。此时员工可主张:
- 赔偿金: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即2个月工资(工作年限1年零5个月,按1.5个月计算,2倍后为3个月工资,但司法实践中通常按“满6个月按1个月计”的规则,1年5个月按1.5个月×2=3个月工资,但部分地区可能按2个月工资计算,需结合地方规定)。
- 计算基数:以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含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为基准,但若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按3倍封顶计算。
2. 若公司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若公司能证明解雇符合法定情形(如员工严重违纪、不能胜任工作等),则需支付:
- 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支付,即1.5个月工资(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满6个月不足1年按1个月计,不足6个月按0.5个月计)。
- 代通知金(仅限第40条情形):若公司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关键提醒:
- 程序合法性:即使解雇理由合法,公司也需履行法定程序(如通知工会、出具书面解除证明等),否则仍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 证据保留:建议员工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解雇通知等证据,以便维权。
- 协商优先:可先与公司协商补偿方案,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如有进一步疑问(如解雇理由、工资计算细节等),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情形为您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