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您已经提交了被迫解除劳动通知书给单位法人的情况下,单位要求您回去上班,若您不回去,单位按旷工处理是否合法,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从不同角度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被迫解除劳动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被迫解除劳动通知书是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如单位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未提供劳动条件等)向单位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一旦该通知送达单位,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劳动合同即视为解除。因此,若您的被迫解除劳动通知书合法有效,且已送达单位,那么您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终止,单位无权再要求您回去上班。
二、单位要求回去上班的法律性质
若劳动合同已解除:如上所述,若被迫解除劳动通知书合法有效,劳动合同已解除,单位要求您回去上班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您有权拒绝。此时,单位若按旷工处理您,是违法的。
若劳动合同未解除:若您的被迫解除劳动通知书存在瑕疵(如解除理由不充分、未送达单位等),导致劳动合同未实际解除,那么单位要求您回去上班的行为在法律上可能是合理的。但即便如此,单位也应与您协商解决,而非直接按旷工处理。
三、旷工处理的合法性
旷工处理通常基于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但在劳动合同已解除的情况下,单位无权再依据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旷工处理。此外,即使劳动合同未解除,单位在处理旷工时也应遵循合法、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建议与措施
核实被迫解除劳动通知书的效力:首先,您需要确认您的被迫解除劳动通知书是否合法有效,且已送达单位。若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审查。
与单位沟通协商:若劳动合同未实际解除,且您不愿继续工作,建议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寻求妥善解决方案。如协商无果,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保留证据:在整个过程中,您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被迫解除劳动通知书、送达证明、与单位的沟通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寻求法律援助:若单位坚持按旷工处理您,且您认为该处理决定违法,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劳动纠纷的处理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和程序,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保持冷静、理性,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若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