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单位不让干了,即解除劳动关系,您可能获得的补偿或赔偿取决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及具体情况。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一、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若单位因您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等)而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则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需注意,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解除行为合法且符合法定程序。
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若单位无法证明其解除行为合法,或解除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未支付经济补偿等),则构成违法解除。在此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计算公式: \(赔偿金 = 工作年限 \times 月工资 \times 2\)
其中,工作年限按您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您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且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若单位提出与您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就解除事宜达成一致,则单位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您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 = 工作年限 \times 月工资\)
工作年限和月工资的计算方式与赔偿金中的计算方式相同。
四、其他特殊情况
建议: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