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再审如果启动了 判决还需要执行吗 能停止吗-汤伟勤律师|法行宝
2026-03-20 行政纠纷

民事诉讼再审如果启动了,原则上判决仍需执行,但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停止执行。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原则上不停止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原则上不停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这一规定旨在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稳定性和执行力,防止恶意拖延执行,保障司法权威和胜诉方的合法权益。例如,如果一方已经胜诉并申请了强制执行,即使另一方申请了再审,执行程序通常也不会因此停止。

二、可以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

尽管原则上再审不停止执行,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这些情形主要包括:

  1. 法院依职权决定:

    • 对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涉及当事人基本生活保障或急需费用的案件,法院可以依职权裁定中止执行。这是为了避免因继续执行可能给权利人带来的难以弥补的损害。
  2. 当事人申请并提供担保:

    • 当事人申请再审时,若向法院提供了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中止执行,法院可以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但被执行人以等待再审结果为由请求中止执行且不能提供相应担保的,法院不予支持。提供担保旨在保障执行申请人的权益,确保即使再审维持原判,其因中止执行所受的损失也能从担保财产中获得赔偿。
  3. 再审申请符合法定情形:

    • 如果当事人提出的再审申请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再审的情形,且经过法院审查认为确有必要再审,那么在立案后,法院也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
  4. 其他特定情形:

    • 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法院应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中止执行。
    •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可能发生变更执行标的或案件再审的情况,因此对原执行标的的执行应当中止。
    •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或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
    •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三、中止执行的程序与恢复执行

  • 中止执行程序:当中止执行的情形出现时,一般由执行机构(如法院的执行局)作出裁定,并通知相关当事人。裁定书中应明确中止执行的理由和期限。
  • 恢复执行条件:当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如再审结果维持原判或被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担保等,法院应及时恢复执行。恢复执行前,一般需通知双方当事人,并告知恢复执行的理由和时间。

四、实际案例说明

假设有一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已经作出了判决,要求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告认为判决有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了再审。此时,原则上执行程序不会停止,原告仍然可以申请法院继续执行被告的财产。但是,如果被告提供了充分、有效的担保(如提供了房产作为抵押),或者法院认为该案件涉及当事人基本生活保障等特定情形,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待再审结果确定后再决定是否恢复执行。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再审期间是否中止执行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再审的启动原因、具体案情以及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如果你面临此类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