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单位未交工伤保险等社保,但需分情况采取不同法律途径,具体如下:
行政投诉优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6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此,劳动者应首先向当地社保局(或税务部门,部分地区社保费由税务征收)投诉,要求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这是最直接、高效的解决方式,行政机关有权直接强制单位履行缴费义务。
劳动仲裁与诉讼的适用场景
若单位拒不补缴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工伤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劳动者可分两步维权:
特殊情形:经济补偿金的请求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若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但需注意:若劳动者已以“未缴社保”为由解除合同,则不能再以同一理由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行政投诉与解除合同是并行权利,但解除后补缴请求可能被驳回)。
操作建议: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如工伤等级、单位态度等),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证据为您制定详细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