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顾客因自身不小心在商场跌倒受伤,商场是否需要承担医疗费,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分为商场无过错和商场存在过错两种情况。
1. 商场无过错的情况
如果商场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地面干净无水渍、无障碍物,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且照明、通风等设施均符合安全标准,那么顾客因自身不小心跌倒受伤,商场通常不需要承担医疗费。因为商场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和行业标准,为顾客提供了一个相对安全的购物环境,顾客自身的不小心导致的伤害,应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举例:比如,顾客在商场内行走时,因低头看手机未注意前方台阶而跌倒受伤。此时,商场地面干净、台阶边缘有防滑条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商场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因此不需要承担医疗费。
2. 商场存在过错的情况
如果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顾客跌倒受伤,那么商场需要承担相应的医疗费。商场的安全保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保持地面干燥、无障碍物;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确保照明、通风等设施符合安全标准;对可能存在的危险区域进行隔离或设置防护措施等。
举例:比如,商场地面有水渍且未及时清理,也未设置警示标识,导致顾客滑倒受伤。此时,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承担顾客的医疗费。
法律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商场是否需要承担医疗费,关键在于其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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