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期间出交通事故致对方骨折,和老板之间的责任划分问题,需要分情况讨论,以下是具体分析:
- 若员工是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
- 民事赔偿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所以,一般情况下,对于此次交通事故给对方造成的骨折等损害,应由老板(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例如,员工是按照老板的安排去送货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对方骨折,那么赔偿责任主要由老板承担。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面: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进行认定。如果员工在事故中负有一定责任,比如员工存在闯红灯、超速等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但这并不影响老板基于劳动关系对受害方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不过,老板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如果员工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老板可以向员工追偿。比如员工明知自己饮酒后不能开车,仍执意驾车送货并发生事故,老板在赔偿后可以向该员工追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 若员工不是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
- 民事赔偿责任方面:此时老板不承担赔偿责任,应由员工自行承担对受害方的赔偿责任。例如,员工在工作期间未经老板同意,私自驾车外出办私事,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对方骨折,这种情况下老板无需承担责任,由员工个人对受害方进行赔偿。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面:同样由交警部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认定员工在事故中的责任,员工按照责任比例对受害方进行赔偿。
另外,如果员工驾驶的是老板提供的车辆,且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老板未尽到相应的管理义务,比如车辆制动系统存在故障但老板仍让员工驾驶,这种情况下老板可能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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