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每月休假6天、每天工作7小时是否合法,需结合具体工时制度及加班情况综合判断,以下分情况说明:
标准工时制下(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实践中多按40小时执行)。若每月休假6天(即工作24-25天),按每天7小时计算,月总工时为168-175小时,远低于法定月工时上限(按40小时/周、4.33周/月计算,月工时上限约173小时),此安排本身不违法。
但需注意:若企业将休假6天中的部分天数安排为“调休”或“补班”(如周末加班后调休),则需确保劳动者实际周工作时间未超过40小时,否则超出部分需支付150%加班费。
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下
若企业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如按季度、年度综合计算工时),则只要在综合周期内总工时不超标(如季度不超过500小时),每日工作7小时、月休6天的安排可能合法。
关键点:企业需依法申请行政许可,且不得恶意集中安排工作、规避加班费支付义务。
需警惕的违法情形
建议行动: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行业、岗位、合同条款等),可继续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情形为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