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月休4天,每天7小时是否合法”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应超过40小时,并且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这是国家对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基本规定,也是判断您所描述的工作制度是否合法的重要依据。
接下来,我们来看您所描述的具体情况:月休4天,每天工作7小时。从每周的工作时间来看,如果按照一个月4周来计算,那么每周的工作时间就是7小时乘以5天(因为月休4天,所以实际工作天数为26天,但按周计算为4周余2天,这里我们主要关注每周的平均工作时间),即35小时,这并未超过每周40小时的标准。然而,关键在于每周的休息日安排。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每周至少应休息一日。在您所描述的工作制度中,虽然月休4天,但可能存在某些周没有休息日或者休息日不连续的情况(比如,如果月休的4天分散在月初和月末,而中间几周没有休息日,这就可能违反了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规定)。此外,如果这种月休4天的工作制度是长期、固定的,并且没有经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审批实行特殊工时制度,那么它可能就不符合法律对于标准工时制度的要求。
另外,我们还需要考虑的是,即使每周的平均工作时间没有超过40小时,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合理安排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导致劳动者长期处于疲劳工作状态,这也可能违反了法律对于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的精神。
因此,月休4天,每天7小时的工作制度是否合法,并不能简单地根据每天和每周的工作时间来判断。关键在于这种工作制度是否保证了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并且是否符合国家对于标准工时制度或特殊工时制度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想要实行不同于标准工时制度的工作安排,必须经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审批,并且确保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用人单位进一步沟通,明确每周的具体休息日安排,并了解该工作制度是否已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或证明该工作制度的合法性,那么您有权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咨询或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