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单位把职工养老转到社会养老是否合法”的问题,这实际上涉及到的是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与转移问题,而非简单的“合法”与否的判断。不过,我可以从相关政策的角度为您详细解释这一过程及其合法性基础。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职工养老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这里可能指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两种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职工养老保险主要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而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则主要由个人缴纳,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
合法性基础:
政策支持: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办理两种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的。这为职工养老保险向社会养老保险的转移提供了政策依据。
个人选择: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与转移,通常是在个人达到一定条件(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等)时,由个人根据自身情况做出的选择。单位不能单方面决定将职工的养老保险转移到社会养老保险,除非这是基于职工的个人意愿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具体转移情况:
单位行为合法性判断:
建议:
综上所述,单位把职工养老转到社会养老是否合法,取决于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以及是否经过职工个人同意。希望这一解释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