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假日的加班费是否要扣除工资-王炀律师|法行宝
2026-02-28 劳动纠纷

法定假日的加班费不应扣除工资,而是在正常支付当天工资的基础上,额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加班费。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明确规定,旨在充分保障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权益。

法律依据与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于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工作,用人单位需按照以下标准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1. 延长工作时间: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 休息日工作且未调休:若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 法定节假日工作:若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这一规定清晰地表明,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是基于劳动者当日正常工资之外的额外费用,不得与日常工资相互抵扣。即,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时,既应获得其当日的正常工资,也应获得额外的加班费。

举例说明

以劳动者小张为例,假设其日工资为200元,在春节(法定节假日)加班一天。根据法律规定:

  • 用人单位应首先正常支付小张当天的工资200元,这是小张正常出勤应得的报酬。
  • 同时,用人单位还需额外支付小张300%的加班费,计算方式为:\(200元 \times 3 = 600元\)。

因此,小张在春节加班这一天总共应获得的收入是:正常工资200元 + 加班费600元 = 800元。

劳动者权益保障与维权途径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扣减当天工资来计算加班费的情况,这明显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与用人单位协商: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其计算方式并表达自己的合法权益。
  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并纠正违法行为。
  3. 申请劳动仲裁:若投诉仍未解决问题,劳动者可进一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特殊情况说明

虽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不应扣除工资是普遍原则,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例如,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中另有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应按照约定执行。但这种情况较为少见,且通常不会改变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应额外支付的基本原则。

综上所述,法定假日的加班费不应扣除工资,而是应在正常支付当天工资的基础上额外支付。劳动者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应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并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