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兼职公司帮忙交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兼职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性质以及相关法律对于该用工形式社保缴纳的具体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兼职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构成的是劳动关系,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是有义务为兼职员工缴纳社保的。这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如果当地政策允许且单位选择缴纳)。在这种情况下,兼职公司帮忙交社保是合法的,也是其应尽的法律责任。
然而,如果兼职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构成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关系或者劳务关系,那么社保缴纳的情况就会有所不同。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法律只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他险种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并未强制要求。而对于劳务关系,单位则没有为劳务工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是否缴纳社保完全取决于双方的约定。
具体来说:
非全日制用工:如果兼职人员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那么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构成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只需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他社保险种可由个人选择是否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参加。
劳务关系:如果兼职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以完成特定项目为目的提供劳务,那么他们之间构成的是劳务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除非双方在劳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社保缴纳事项。
全日制员工兼职:如果兼职人员已有全日制工作单位并由其缴纳社保,再利用业余时间到其他单位兼职,由于不能同时与两个或以上单位建立双重及以上的全日制劳动关系,兼职单位通常无需再为其缴纳社保。但若兼职单位自愿为其缴纳社保,法律并未明确禁止。
建议:
综上所述,兼职公司帮忙交社保是否合法取决于兼职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性质以及相关法律对于该用工形式社保缴纳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