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员工签上下班途中公伤免责协议合法吗-郑华律师|法行宝
2026-02-24 劳动纠纷

公司让员工签上下班途中公伤免责协议是不合法的。以下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一、法律对工伤认定的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是法律对工伤认定的明确规定,意味着只要符合这一条件,员工就应当享受工伤待遇,公司不能通过协议来免除这一法定责任。

二、协议合法的关键要素及不合法情形

  1. 内容合法性:协议内容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公司试图通过协议免除上下班途中工伤的赔偿责任,这明显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因为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这种情况下公司应承担的责任,公司不能通过协议来规避。
  2. 双方真实意愿:协议应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果公司利用员工处于弱势地位,或者对员工进行欺诈、胁迫,迫使其签订不公平的免责协议,那么该协议可被认定为无效。例如,公司以不签协议就辞退员工相威胁,迫使员工签订,这样的协议显然不是员工的真实意愿表示。
  3. 特殊情况的无效性:
    • 显失公平的协议:如果协议中设定的赔偿金额远远低于法定应赔偿数额,严重损害劳动者利益,这种协议可被认定为显失公平,劳动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比如,法定应赔偿员工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0万元,但协议中只约定赔偿1万元,这明显对员工不公平。
    • 未经工伤认定的协议: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伤发生后既未向主管部门上报,又未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工伤,此时双方签订的协议可能是无效的。因为工伤认定是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未经认定的工伤不能作为享受工伤待遇的依据,公司不能通过协议来否定员工可能存在的工伤事实及相应的待遇。

三、法律后果

如果公司坚持让员工签订这样的免责协议,一旦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伤害,公司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而且,员工还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公司的违法行为,劳动保障部门会依法对公司进行处罚,比如责令改正、罚款等。

四、建议

对于员工来说,在面对公司要求签订此类免责协议时,要坚决拒绝,并明确告知公司这是违法的。如果公司坚持己见,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同时,员工也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协议文本、公司的胁迫或欺诈证据等,以便在后续维权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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