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在原来单位不干了把档案交给现在单位,现在单位不干了是不是可以拿回档案了”,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人事档案是记录个人身份信息、教育背景和职业经历等关键资料的重要文件,它不仅与个人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组织关系紧密相连,而且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档案的转递和管理必须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相关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有义务及时将劳动者的档案转出,而不能以任何理由扣留。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措施。
针对您的情况,您已经将档案从原单位转交到了现单位。现在,如果现单位因为各种原因不再继续经营或您与现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现单位就没有权利继续持有您的档案。根据法律规定,现单位应当及时将您的档案转出,您可以要求现单位将档案归还给您本人,或者根据您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将档案转递至您新的工作单位或您户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如果现单位拒绝归还或转递您的档案,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与现单位进行沟通协商,明确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归还或转递您的档案。
如果沟通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其责令现单位归还或转递您的档案,并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行政罚款。
如果因现单位扣留档案给您造成了损失,您还可以依法要求现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当现单位不再继续经营或您与现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时,您有权要求现单位归还或转递您的档案。如果现单位拒绝履行这一义务,您可以通过沟通协商、投诉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