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工伤保险条例第几条规定休息期间工资照发-文欣律师|法行宝
2026-02-15 劳动纠纷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以下是对该条款的详细解读:

  1. 停工留薪期的定义:

    •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 在这个期间内,职工虽然暂停了工作,但仍然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
  2.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 根据条例规定,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 这意味着,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福利待遇应与受伤前相同,单位不得因职工受伤而降低其待遇。
  3. 支付主体:

    • 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得拖欠或克扣。
  4. 停工留薪期的确定:

    • 停工留薪期一般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工伤职工的伤情来确定。
    • 具体期限可能因伤情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5. 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 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应积极配合医疗机构的治疗,并按时提交医疗证明等相关材料。
    • 单位应关注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情况,及时与职工沟通并支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 如发生争议,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