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休6天除去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单位让调休怎么办-陈鸿雁律师|法行宝
2026-02-09 劳动纠纷

结论:单位在月休6天且除去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情况下要求调休,这种做法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对于休息休假以及调休的规定。

  1. 关于月休6天是否合法
    •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如果月休6天是平均到每周休息1天多,且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那么从每周休息时间角度看,这种安排本身不违法。但如果月休6天导致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且没有相应的加班补偿,就违反了法律规定。例如,一个月按4周算,若每周工作5天半,每天8小时,一个月工作总时长为184小时(4×46),超过了标准工作时长160小时(4×40),超出部分应视为加班,单位需支付加班费。
  2. 关于调休是否合法
    • 法定标准工时下的调休:在标准工时制下,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一般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如果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是不能用调休来替代支付300%工资报酬的,必须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所以,如果单位在除去法定节假日后的休息日安排调休,且劳动者之前有相应的休息日加班情况,这种调休是合法的;但如果把法定节假日的休息也纳入调休范围,就是违法的。
    •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下的调休: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报酬;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报酬。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如果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规定支付报酬。这种情况下,单位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根据生产情况进行调休,只要不违反上述关于加班工资支付等规定,一般是合法的。
    • 不定时工作制下的调休: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不执行上述关于加班工资支付等规定。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所以对于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单位调休相对更灵活,但也要保障劳动者合理的休息时间。

建议:你可以先查看自己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看其中对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以及调休是如何约定的。同时,收集好自己每月的工作时间记录、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如果认为单位的调休安排违法,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商沟通,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随时都可以向我咨询。